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检查情况公示
| 文章来源:招投标办 | 添加时间:2026-01-20 |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葫芦岛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展和改革委于2025年12月16日-23日,随机抽取10家招标代理机构,对单位营业执照、相关材料及人员配备情况,招标信息是否依法发布,中标结果是否依法公示等情况,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等方式,开展“双随机”行政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检查公示表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0日
责任编辑:王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