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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50万千瓦陆上风电项目建设指标竞争配置公告

文章来源:能源科 添加时间:2026-06-04

  按照省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风资源分布及实际情况,现就葫芦岛市50万千瓦陆上风电项目建设指标竞争配置公告如下 

  一、配置规模 

  本次竞配风电规模50千瓦,分为3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配置容量(万千瓦) 

所在行政区 

1 

HLD-1 

20 

建昌县 

2 

HLD-2 

15 

绥中县 

3 

HLD-3 

15 

南票区 

    

  二、申报要求 

  1.一个集团应授权唯一投资主体参与单一标段的竞配 

  2.仅接受企业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体企业申报。 

  3.申报企业及其所属集团公司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以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日为准 

  4.申报企业一年内在辽宁省行政区域未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投运前不进行主体变更和股权转让。 

  6.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文件有关工程技术指标落实项目建设,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方案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 

  7.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建设满足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土地利用、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生态恢复、文物、军事等方面的要求,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8.申报企业应承诺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及相关管理部门做好运行监测,及时报送数据,接受并配合对项目设计和技术方案的监督检查。 

  9.申报企业应承诺竞争配置相关材料和数据仅用于本次竞争配置工作,按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10.申报企业应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 

  11.申报企业应承诺自愿承担国家和省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三、报名及领取工作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配置的申报企业,于20266106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葫芦岛市龙港区山水路2-2-1号(申海花园东区)报名,并领取竞争配置工作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1); 

  3)申领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保密承诺书(见附件2 

  5集团唯一性授权证明(格式自拟) 

  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需逐份加盖公章。 

  四、申报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完成报名的企业根据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文件。封面、证明材料和承诺文件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完成组卷、装订、密封后,于2026615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递交至葫芦岛市龙港区山水路2-2-1号(申海花园东区) 

  五、有关要求 

  1.企业严重失信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相关信息将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2.申报企业对本次竞争配置负有保密义务,配置工作文件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扩散(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移动网络、纸质、媒体等方式),否则将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相关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山水路2-2-1号(申海花园东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先生  15504212618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2:保密承诺书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64   

    

  

  • 附件: 附件1.docx
  • 附件: 附件2.docx